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4]1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于2004年7月6日签订了《关于解除<国家股托管协议>的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从2004年7月6日开始解除对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公司3600万股(以2001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国家股份的托管。根据《解除协议》的规定,云南滇(集团)控股公司享有受让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公司1479万股(以2001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占总股份的29%)国家股份的优先受让权,该部份股份转让事宜正申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过程中。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