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马龙”)
    本次决定为其担保数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的3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于2004年6月30日到期,昆明马龙决定近期偿还该笔贷款,再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申请3000万元一年期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为其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只为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3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小海口
    法定代表人:束荣桂先生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磷酸、三聚磷酸钠、黄磷、磷酸盐及其制品等相关化工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 2003年12月31日 2004年3月31日 总资产 11478 11810 总负债贷款总额 4000 4000 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 1467 1685 净资产 6011 6124
    注:截止2004年6月30日,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到期,拟偿还后,由马龙产业担保续贷。
    昆明马龙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189,336,846.1元,净利润为-540,768.11元;2004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7,565,386.57元,净利润为1,129,341.22元。
    昆明马龙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0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500万元,公司占总股份的60%,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40%。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规定,本公司为昆明马龙在该行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昆明马龙是从事黄磷、三聚磷酸钠等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自2004年以来3万吨/年的黄磷和6万吨/年的三聚磷酸钠装置生产稳定,经营规模较大,为保障昆明马龙生产经营所需正常合理的流动资金,公司同意为昆明马龙3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2003年12月31日止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3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展期贷款合同》
    2、《贷款担保合同》
    3、《董事会决议》
    4、其它相关文件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