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2004年3月13日《上海证券报》第43版),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可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2股。2004年3月13日,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对该分配预案作出了“此次以利润送红股如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将对该分配方案作出调整,并于2004年4月10日前公告”的说明。
    根据公司所在地政府鼓励投资的政策规定,为鼓励投资和扩大再投资,公司此次以2003年可分配利润实施每10股送2股的分配预案不变,并提交公司于2004年4月25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