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与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重组事宜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此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拟抵偿债务的包括机器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0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评估人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产权文件资料、询价资料等,采用与此次评估目的相匹配的评估标准与方法。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此次评估的特点制定了评估的总体方案与具体工作计划、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实地查勘,并经过评定估算、复核分析、汇总计算、汇集资料等工作,最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项目于2004年2月20日基本结束工作并提交报告,对委估资产在2003年10月31日该评估目的下所表现的价格作出了公允反映。以下是本次评估结果分大类评估汇总表: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万元)增减值(%) (万元) (万元) 建筑物 313.41 3193.37 3915.41 722.04 22.61 设备 103.42 182.23 285.67 103.44 56.76 资产总计 3239.83 3375.60 4201.07 825.47 24.45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本报告书。
    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壹年(自2003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0日),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壹年内实现时,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债务重组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如超过壹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黄 俊
    (签名):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鲍 琼
    (签名):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梁 连 本
    (签名):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ΟΟ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