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及云南曲靖磷酸盐化工厂三方签订的《关于对云南曲靖磷酸盐化工厂债务重组的补充协议》的规定,本公司已按协议规定支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务500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确认免除本公司所欠的剩余债务1008.52万元,并解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