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 :每10股转增5股。
    ● ● 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4日
    ● ● 除权日:2003年4月15日
    ●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3年4月16日
    一、 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已于2003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3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十九版。
    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1〕16号”文件(《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在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后,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0,159,236.25元,其中股本溢价公积39,134,841.41元,股权投资准备资本公积11,024,394.84元。公司用股本溢价资本公积金以2002年度股份总数51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为7650万股,资本公积余额为24,659,236.25元,占转增后股本的32.23%。其中股本溢价公积13,634,841.41元,股权投资准备资本公积11,024,394.84元,每股净资产为1.3223元。
    三、 股权登记日、除权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 股权登记日:2003年4月14日;
    2、 除权日:2003年4月15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3年4月16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03年4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2003年4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发起人国家股 36000000 18000000 54000000 70.58%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发起人自然人股 非发起人国家股 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非发起人境外法人股 职工股 配售( ) 其它 非流通股份小计 36000000 18000000 54000000 70.58% 普通股(A股) 15000000 7500000 22500000 29.42% 特种股(B股) 流通股份小计 15000000 7500000 22500000 29.42% 股份合计 51000000 25500000 76500000 100%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7650万股摊薄计算的2002年度每股收益为0.143元/股。
    八、 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云南省马龙县王家庄镇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2、 联系人:鲜思林、谭毅
    3、 咨询电话:0871-3013309、0874-8010036
    4、 传真:0871-3013309、0874-8010036
    
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