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摘要的内容摘自《云南玉溪锦坤磷业有限公司整体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云南玉溪锦坤磷业有限公司整体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玉溪锦坤磷业有限公司拟整体转让给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所涉及资产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云南玉溪锦坤磷业有限公司因整体转让事宜所涉及的资产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为云南玉溪锦坤磷业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7月31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即:流动资产6,474,968.00元,固定资产8,535,440.00元,其他资产(递延资产)86,992.00元,流动负债6,611,400.00元。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7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评估人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以及产权文件资料、询价资料等,采用与此次评估目的相匹配的评估标准与方法。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依据企业特点制定了评估的总体方案与具体工作计划、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了检查核实、实地查勘、询价、询证、评定估算、复核分析、汇总计算、汇集资料、编写报告书等工作过程。
    本评估项目于2002年8月20日基本结束并提交报告,对委估资产在2002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资产评估结果分大类汇总如下: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清查调整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流动资产 647.50 647.50 644.11 -3.39 -0.52 固定资产 853.54 853.54 874.48 20.94 2.45 其他资产 8.70 8.70 0 -8.70 -100.00 资产总计 1,509.74 1,509.74 1,518.58 8.84 0.59 流动负债 661.14 661.14 661.14 负债总计 661.14 661.14 661.14 净资产 848.60 848.60 857.44 8.84 1.04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本报告书的评估明细表。
    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2002年7月31日起至2003年7月30日止),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如超过一年,则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黄俊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李丹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孙扬舟
    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