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上午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通知, 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01年12月28日在昆明市分别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 司签署了《国家股转让合同》和《国家股托管协议》, 与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 《质押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国家股股权托管
    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全部3600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 58%)委托给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管理, 全部托管股份的托管期限为:托管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转让股份依法过户登记到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名下之日止。
    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479万股国家股过户登记至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 司名下后,将其在转让后所持余下2121 万股股权继续托管给云南滇能(集团)控股 公司,托管期限至托管股份中的84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 8%)股份转让给 第三方为止。
    关于托管股份在上述托管期间的收益权;托管股份中占本公司总股本45.5 8% 的2325"万股股份所应获得的收益归受托方所有,托管股份中的其余占本公司总股本 25%的1275万股股份所获收益仍归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有。
    2、国家股股权转让
    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3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 58%)中的14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协议转让给云南滇能(集团)控股 公司,每股转让价格3.70元(截至2001年6月30日本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633元,调整 后的每股净资产为1.520元),股权转让价款共计5472.3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在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仍持有2121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41.58%),仍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持有1479 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根据合同,自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 司三年内不将转让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股权转让合同尚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以及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有关进展情 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3、国家股股权质押
    马龙县财政局全资子公司———马龙县县乡开发公司通过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与 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签订了金额为657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委托贷款合同,马 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股国家股股份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担 保期限至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消灭为止。
    本次国家股股份质押贷款主要用于偿还马龙县国资局欠本公司资产转让款。
    本次国家股股份质押合同尚需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并经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办理国家股质押登记手续后方可生效。相关手续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在 办理之中。
    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简介: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注册于云南省昆 明市拓东路49号电力大厦9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75756万元,于1997年12月由云南电 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基层单位集体企业和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职工持股会共 同出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立的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10名股东为: 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职工持股会、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耀龙供用电 有限公司、云南电力实业总公司、云南开远一行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电力实业 有限总公司、云南省鲁布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耀荣经贸有限公司、云南恒阳 实业有限公司、云南恒威实业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大总经理史 云。
    公司经营范围:电站投资,生物工程开发及经营,电力生产及销售, 电力工程管 理及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及产品的开发经营。煤、工业用燃油 ,电器设备, 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管理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普通机械设备, 电子 产品,通信设备(不含管理商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
    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作为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多种经营的核心企业, 是以开发投资及产权的经营管理为主要业务的控股型产业集团公司, 公司以市场为 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水电开发为主导产业,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稳健运作,预 计2001年经营收入约19000万元,实现利润约4000万元。其下属有参股、控股、全资 和直属分公司13个。
    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受让方—云南滇能(集团) 控股公司以书面形式致函本公司,承诺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20 01 年5月28日至2001年12月28日期间,未买卖本公司流通股股票。
    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