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99号”文《关于同意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云天化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报送的《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要求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意豁免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行政划转持有马龙产业3660.525万股(占马龙产业总股本的29%)国家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国家股份行政划转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