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28日上午8:30分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36007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 家友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786748.82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13020599.89元,截止2000年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6807348.71元,由 于亏损原因,200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0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冲减盈余公积的议案;
    同意:360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靖宇、黄松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见 证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云南马龙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