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转交的“云国资产权函[2005]117 号”文(《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将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函》),根据云南省政府推进全省化待业整合的有关精神及公司目前股权实际结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马龙县国资局持有公司29%的国有股权划转给云天化集团。该国有股权的划转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如果本次国有股权划转获得批准,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58.5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对该国有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适时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