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马龙”)
    本次决定为其担保数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的3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于2005年6月30日到期,昆明马龙决定近期偿还该笔贷款。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为其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只为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第四款“批准单项发生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以下或不超过3000万元的对外担保或抵押”的规定,公司在200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3000万元一年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小海口
    法定代表人:王章锐先生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磷酸、三聚磷酸钠、黄磷、磷酸盐及其制品等相关化工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5年6月30日 总资产 19,024.09 18,147.45 总负债 贷款总额 6,000.00 6,000.00 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 6,000.00 6,000.00 净资产 7,456.21 9,103.09
    注:截止2005年6月30日,昆明马龙化工有限公司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到期,由马龙产业为其向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一年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
    昆明马龙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21,222.74万元,净利润为1,444.75万元;2005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448.32万元,净利润为1646.88万元。
    昆明马龙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0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500万元,公司占总股份的60%,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40%。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华夏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规定,本公司为昆明马龙在该行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昆明马龙是从事黄磷、三聚磷酸钠等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自2004年以来3万吨/年的黄磷和6万吨/年的三聚磷酸钠装置生产稳定,经营规模较大,该公司生产正常运转后需要的流动资金规模较大,为保障昆明马龙生产经营所需正常合理的流动资金,公司同意为昆明马龙在前次担保贷款到期偿还后,拟向银行贷款一年期流动资金3000万元继续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至2004年12月31日止为公司净资产的9.53%、至2005年6月30日止为公司净资产8.79%。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合同》
    2、《贷款担保合同》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其它相关文件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