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马龙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本公司8100 万股(以2004年8 月31 日11475 万股为基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8%,下同)中的3395.25万股国家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8%)、1147.5 万股(占总股本的10%)、229.5 万股(占总股本的2%)分别转让给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万企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395.25 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29.58%),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股份转让事项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2004 年9 月17 日、2004 年12 月16 日《上海证券报》。经过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 年5 月27 日对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