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05年6月26日上午9: 30
    二、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5号阳光A版大厦三楼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坏帐核销》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4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9、审议《聘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第C20版)。
    10、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该议案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200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4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第C7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5年6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式
    1、预约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2005年6月24日以前,将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回执(见附件一)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现场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回执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回执和持股凭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人证券账户卡、书面回执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5号阳光A版大厦三楼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05年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16:00)。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6、联系人:鲜思林 张小可
    联系电话:0871-3018339,0871-3018278
    传 真:0871-3620178,0871-3620661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书面回执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回执
    致: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5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 股,拟参加于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26日召开的2004年年 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帐号 股东签署(盖章) 时间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云南马龙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6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所有议案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单位:(盖章) 注: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和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