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我公司获悉大股东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全部142,997,400国有股股权被依法冻结,该部分股权占我公司股本总额的34.73%,冻结期限为2005 年12 月15 日至2006 年12 月14 日。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市分行借款纠纷一案,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市分行申请诉前保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冻结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142,997,400 股股权的民事裁定。
    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冻结手续。
    我公司将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