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获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7日上午11时在公司驻地召开了“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0人,所持股份合计206,762,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2%。会议由董事长章建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聘任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审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麦迪霉素及硫酸粘杆菌素两项目组建中外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在不改变原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利用麦迪霉素和硫酸粘菌素两个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合计总额600万美元)与日本明治制果株式会社、日本爱利思达株式会社共同组建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6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同意股数为206,762,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股数为0股;反对股数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下发的《关于落实〈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和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公司资金等几个方面的自查,大会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主要增加对外担保的规定条款和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条款(具体内容已于2003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披露)。
    同意股数为206,762,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股数为0股;反对股数为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胡廷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