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在公司驻地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关于利用麦迪霉素及硫酸粘杆菌素两项目组建中外合资公司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应对WTO对外开放医药市场后竞争形势的需要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原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利用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与外商共同组建中外合资公司,从事麦迪霉素、硫酸粘杆素等项目的生产与销售,是积极可行的。能使募集资金更快、更好地产生经济效益,会降低公司对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二、同意公司《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修改的章程部分条款,内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审议程序是合法的。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