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15日上午11:30分在公司驻地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四届二次会议认为:(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本报告期,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经营班子在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公司业务稳定发展;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三)本报告期,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内幕交易。期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其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以2003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411,754,2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拟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的实施,其决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