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64元
    2、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8日
    3、除息日:2002年7月1日
    4、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5日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27 日召开 的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1年年度分红派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1年年末总股本364,754,2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80,337.20元, 剩 余未分配利润133,783,885.3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6月28日下午3: 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人民币)
    2、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 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64元/股;国家股股东、 外资法人股股东和持社 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
    3、发放年度:2001年年度。
    4、现金红利领取方法:(1)国家股股东、外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 直接发放。(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 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 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 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西路173号公司经营大楼
    咨询电话:0537-2213961转3324、3142
    传真电话:0537—2278572
    六、备查文件: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原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