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5日在西安市东晋桃源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名,代表股份175,683,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1.2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西安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59,1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0.61%;反对票数16,5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39%;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3,981.5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1,906.78万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522.3万元。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现状,决定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五)《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票数159,1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0.61%;反对票数16,5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39%;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七)《监事会提请免去高芳女士董事职务的提案》。
    同意票数175,6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方案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八)《监事会提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票数175,6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方案获得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为37万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刘志忠律师认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