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9日在西安建国饭店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名,代表股份168,9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8.9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宗林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同意票数168,9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该项报告(内容分别刊登于2003年8月26日、1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获得大会通过。
    (二)、《关于补选郭承运先生为独立董事的报告》
    同意票数168,9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该项报告获得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定补选郭承运先生(简历及声明刊登于2003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李慰严先生辞去专家监事职务的报告》
    同意票数168,9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该项议案获得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同意李慰严先生辞去专家监事职务。
    (四)、《关于补选樊光鼎先生为专家监事的报告》
    同意票数168,9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该项报告获得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定补选樊光鼎先生(简历及声明刊登于2003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第四届监事会专家监事。
    (五)、《关于变更轻型基质项目实施地及实施方式暨组建吉林达尔曼有机农业肥料有限公司的报告》
    同意票数168,9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该项报告(内容刊登于2003年1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获得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变更轻型基质项目实施地及实施方式,并决定组建吉林达尔曼有机农业肥料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同意票数168,99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该项报告获得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定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年度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为150,000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刘志忠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