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8人,许宗林董事长、王淑琴董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高芳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郑瑛副董事长缺席。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刘玉堂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提案:
    郑瑛副董事长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由第三大股东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0%)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通过了林娣女士(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附:林娣女士简历
    1963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1981年11月至1996年1月在西安市新城区团委工作;1996年1月至1998年4月在西安市新城区统计局工作;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在西安市新城区审计局工作;2002年2月至今在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所工作。
    三、审核了西安市新城区生产资金管理所在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认为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增加临时提案后,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公告见2003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由五项增至六项,其他事宜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