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翠宝实业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法人股2000万股(注:西安翠宝实业集团公司持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8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8%)的股权作为质押,对深圳市迪安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支行的贷款行为予以担保。质押期限自2001年11月2日至 2002 年11月2日止。上述股权质押事宜已于200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