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3日发布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00年度派息公告》。在“派息方案”中,“每股税前现金红利1.00元;每 股税后现金红利: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 际发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80元;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1.00元。”应为“每10股税前现金红利1.00元;每10股 税后现金红利: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 发放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0.80元;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1.00元。”
    在“派息方法”中,“扣税后为每股0.80元”应为“扣税后为每10股0.80元”。 对因此给广大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致歉意。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