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3月5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9人,董事长许宗林缺席。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办券商)分别签署《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及《关于免收代办初费和有关代办月费的协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署《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授权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签署《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及《关于免收代办初费和有关代办月费的协议》、《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议案。该项议案独立董事李忠民先生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