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已于2004年12月10、13、14日连续三天达跌幅限制,本公司郑重声明: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除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04-041号(2004年11月30日)、2004-042号(2004年12月7日)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的报刊上予以披露。
    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