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在天津 金桥饭店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16人,共代 表股份3886. 441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5679.3万股的68.43%.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均有规 定的有效证件,具有出席资格,并有权依其所持有和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会议按照既定的议题,逐一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和议案,并进行了投票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了《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全票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全票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全票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全票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1997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5099061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09906元,提取10%的法定 公益金1509906元,提取15%的任意公积金2264859元,上年度末分配利润为1319277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33667元,董事会决定以1997年年末总股本5679.3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余额545436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同时决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经1997年年末总股本5679.3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该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
    (一)股东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的总额
    按1997年1月8日,公司登记注册的总股本5163万股(每股面值1元 )为配股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本次配售的股份总额为1548.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二)配股价格浮动的幅度
    公司的配股价暂定为5-9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1)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以其所属中国物资储运上海沪 西公司、沪南公司、江湾公司、大场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足额认购其可获配股 份,超额部分,用本次配股所募资金予以收购,收购资金约为1500万元左右。
    (2)投资1500万元用于在天津、上海两地兴建库房。
    (3)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配股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配股的一切事宜.
    以上配股方案需报天津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参加该方案表决的非关联股东和非关联股东代理人( 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 公司回避表决)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7.1417万股,赞成该配股方案的为297.1417万 股,通过率100%.
    七、全票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的新 的公司章程。鉴于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送股、配股及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必然引起 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 理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八、全票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提案》
    根据工作需要,同意赵士俊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增补洪水坤先生为本公 司董事。
    九、全票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5000万元以下投资决策权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天津市公证处公证员郝凤琴、傅强 现场公证,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附洪水坤先生简历
    洪水坤,男1955年10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后又参加工商管理研究生班 学习结业.1978年至今一直在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处长、处长、总 经办主任、党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物资储 运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华通集团控股公司董事,高级经济师,同时兼任 中国物资流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党务理事。
    
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