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临时一次董事会于2003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秘书处共发出表决票12张,收回11张,有效票11张,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一亿元的信用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期限为一年。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伍仟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一年。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股95%的控股子公司)成为上海期交所铝锭交割库后所涉及的应由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担保,在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无能力履行其经济责任的情况下,本公司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四、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仓分公司申报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仓分公司申报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橡胶指定交割仓库。
    五、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场分公司申报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议案》
    会议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场分公司申报上海期货交易所橡胶指定交割仓库。
    六、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撤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二分公司的议案》
    决定撤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二分公司。
    七、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撤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湾分公司的议案》
    决定撤销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湾分公司,上海江湾分公司的业务、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等)均由上海沪西分公司承接。
    八、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增加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贷款融资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增加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在南京当地银行的贷款融资额度贰仟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贷款期限至2004年9月30日止,同意将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同意中储股份南京分公司在当地银行办理额度不超过伍仟万元的信用贷款的议案》与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同意增加中储股份南京分公司在南京当地银行的贷款融资额度叁仟万元的议案》中的两笔贷款期限顺延至2004年9月30日,至此,公司合计授权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在南京当地银行的贷款融资额度为壹亿元(含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其中,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柒仟万元、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叁仟万元。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