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及每10股分配比例:扣税前每股派现金红利0.035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5元;扣税后每股派现金红利0.028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8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23日
    ●除息日:2003年6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7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三届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310,337,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10,861,819.675元,尚余的未分配利润28,629,351.57元结转下年度。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发0.28元。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23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本次派发红利: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每10股为0.28元;社会公众股中的机构投资者不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0.35元。以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3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指定交易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事项:
    电话:(022)28010734
    传真:(022)280107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邮编:300201
    联系人:薛斌、胡华萍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