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于2007年4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5人,共代表股份275,025,720股,占公司总股份620,677,782股的44.31%,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依照规定程序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均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具有出席资格,并有权依其所持有和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5,02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5,02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5,02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5,02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80,237,800.08元(母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9,874,302.3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0,112,102.4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本年度所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023,780.01元、提取2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20,059,450.02元,已派发2005年度现金红利18,620,333.46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实际分配的利润为143,408,538.97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6年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底总股本620,677,7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以上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5,02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
    决定支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0万元,其审计过程中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75,025,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的议案》
    决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结算方式为双方互销售物资,做到每笔结算,达到日清月结。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双方互销售物资,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内容详见刊登在2007年3月15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金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贾伟东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通过的事项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