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4年10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水坤先生主持,8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公司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协议并提请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情请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4年11月17日上午9点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0日
    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出让公司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本次投资的相关资料,本人阅读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了询问。
    鉴于本次收购行为的受让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项收购行为属关联交易。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将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7%的股权出让给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出让金额为12120万元,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乘以持股比例所得值11482.95万元为基准,经协议定价为12120万元。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大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朱道立、韩旭东    刘秉镰、刘文湖
    200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