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通知,原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在2003年3月26日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5000万股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已于2004年9月2日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