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8月26日委托宁夏嘉信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证券投资款4850万元(委托期限一年、详见2003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第10版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本金及相应收益已于2004年8月24日收回,此笔委托证券投资业务公司获得收益25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