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4 年1 月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本公司所属的动能分公司和备料车间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给东方锅炉厂。
    特此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0 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