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6年4月6日刊登了《关于国有股权划转获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目前,有关股份过户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过户完成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原控股股东东方锅炉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日前,本公司收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通知,由于办理本公司国有股份过户的手续正在准备当中,故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交割事宜尚未完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计划将于国有股权划转交割事宜完成后30日内启动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