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06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结合的方式发出。2006年2月24日上午8:30在公司本部正式召开了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9名;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兴旺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所得税后的净利润808,417,822.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126,300.9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29,544,123.38元。按照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935,241.17元、法定公益金80,935,241.17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67,673,641.04元,扣除2005年实施的2004年度向投资者派发的现金红利101,156,640.65元,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6,517,000.39元。经董事会作出决议,按照每10股分配2.4元的标准(含税)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总计分配现金红利96,339,658.56元,余下570,177,341.83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不向投资者送红股,也没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鉴于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8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对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已超过5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进行更换”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要求本公司更换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拟聘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4.同意公司核销资产损失共447.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12.35万元(含未到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93.45万元,盘亏损失18.89万元),存货235.06万元(含盘亏178.74万元,报废56.32万元)。
    5.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产品开发工作,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议,董事会同意注销本公司控股的东方锅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参见“临2006-005”号《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东方锅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6.决定于2006年4月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临2006-003”号《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