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21日下午2时在银川香渔王子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审议了《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各项内容,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