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1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股份38,020,7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5%,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5名,所持股份20,745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的0.0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子公司撤销合并的议案。
    同意38,020,745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公众股股东同意20,74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其中,公众股股东同意20,74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38,020,745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由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的审核与见证,并出具了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