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 年3 月22 日下午3 时在香渔王子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5 人,实到4 人,监事刘民授权委托马卫红监事表决。在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的主持下,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1、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4 年度财务报告;
    3、200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4、200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关于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6、关于对宁夏新华百货夏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召开2004 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