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和整改计划》; (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