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3月12日上午10时在银川香渔王子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 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审议了《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各项内容,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度报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职工身份补偿的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