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7月1日在济南召开。到会代表 75人,代表股权64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 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九五年度财务报告及九六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3、通过公司关于九五年红利暂不分配的议案 ,该年度红利待公司股票上市后, 与九四年度红利一并统筹分配
    4、通过了公司关于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
    5、通过了公司将部分个人股转为企业债券的决议,具体转债办法稍后将另行公 告
    6、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7、通过了公司关于转为社会募集公司并公开发行新股上市的决议
    8、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四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股票上市事务的决议。
    
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