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会评报字2001第2-021号
    一、评估目的:为委托方投资资产占有方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除土地使用权 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2001年2月28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 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
    六、评估结论: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陆仟贰佰柒拾叁万柒仟壹佰叁拾捌元叁角 玖分 RMB62737138.39 ,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叁仟伍佰陆拾叁万玖仟壹佰贰拾玖元 贰角柒分 RMB35639129.27 ,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仟柒佰零玖万捌仟零玖元壹 角贰分 RMB27098009.12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01年2月 28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A B C D=C-B E=D/B
×100%
1 流动资产 3271.02 3400.81 3362.72 -38.08 -1.12
2 长期投资 60.00 60.00 60.00
3 固定资产 1301.72 1403.29 2011.96 608.67 43.37
4 其中:在建工程 64.56 64.56 64.56
5 建筑物 771.07 866.81 1024.55 157.73 18.20
6 设备 466.09 471.92 922.85 450.93 95.55
7 无形资产 0.00 0.00 839.03 839.03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它资产
10 资产总计 4632.74 4864.10 6273.71 1409.62 28.98
11 流动负债 2552.56 2783.91 2783.91
12 长期负债 780.00 780.00 780.00
13 负债总计 3332.56 3563.91 3563.91
14 净资产 1300.18 1300.18 2709.80 1409.62 108.42
    七、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4月8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郝先经    评估项目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宋广信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路清
    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