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以及某媒体刊发有关本公司的相关文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特做公告如下:
    一、传闻概述
    2006 年12 月21日某媒体刊登题为《三天涨停或被市场想象力推高》一文,该文述称本公司最近几个交易日以来连续涨停,上涨原因是公司具有券商概念和条件,齐鲁证券有望借壳鲁银投资上市。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报道中涉及事项及本公司股票12月19日—22日连续五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情况特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1.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后,本公司主要股东未就齐鲁证券借壳鲁银投资上市事项进行过任何研究和决策。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4.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