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 5月 22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5月18 、19、22日,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济南市经十路128号鲁银大厦八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玮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352人,代表股份1225893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7%。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股59296051,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8%。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349人,代表股份63293295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4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9%。其中: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1185人,代表股份62054839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2.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9%。
    (2)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64人,代表股份1238456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6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22589346 106045914 16313234 230198 86.51 流通股股东 63293295 46749863 16313234 230198 73.86 非流通股股东 59296051 59296051 0 0 10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长沙先锋车饰有限公司 3131431 反对 2 卜丹 2242048 反对 3 张秀美 2011664 同意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同意 5 陈延琴 1234900 同意 6 陈家礼 1059076 反对 7 李德祯 818700 同意 8 刘万生 749375 同意 9 刘烈伟 666000 同意 10 李图芹 4934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齐鲁律师事务所李庆新律师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鲁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