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0日向烟台市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最高额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本笔贷款到期后,公司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近日,该笔贷款已经上级银行批准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白石路102号;法定代表人:路学和;公司注册资本:12847.4万元人民币;其中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65.97%,香港中鲁银占25%,国投高科技创业公司占9.03%;经营范围:片剂、酊剂、流浸膏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液,维脑路通、芦丁、尼群地平、硝苯地平、葛根素、丁溴东莨菪碱、达那唑、颠茄稠膏、山道年原料药;从事餐饮服务。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988.28万元,负债总额13188.64万元,净资产总额1799.64万元。上述财务报告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本笔担保期限自2005年1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减少担保额度、化解担保风险工作中已取得一定成效,且该笔贷款属历史遗留问题,故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