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监事梁婧因故未能出席。监事长赵京玲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秋生先生和赵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时决定其年津贴额为人民币3万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由于公司现任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闫华同志为公司副总裁,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的规定,闫华同志特此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监事会对闫华同志在任期间对鲁银投资的稳定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推荐姜智强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附:姜智强同志简历
    
二ΟΟ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个人简历
    姜智强,男,汉族,1954年9月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德州市审计局财金审计科副科长、科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