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砂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监事会于2004年4月1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矫永生先生授权解海波先生、冯壮志先生授权张宏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一致通过了《关于改变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并提请股东大会确认的议案》:同意改变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将以自有资金3600万元投资持有的日照泰山洁晶生化有限公司43.37%的股权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确认。
    监事会认为:本次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尽快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一致通过了《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 一致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担任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无募集资金延续使用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发生;
    6、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