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四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砂股份
    股票代码:600783
    收购人名称: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邮编:250013
    联系电话:0531-6566900
    联系人:单保成
    签署日期:二○○四年元月五日
    收购人声明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写本报告。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四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股权划转,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本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后方可进行。
    本公司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豁免申请批准后,完成本次收购。
    本次股权划转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收购人、本公司、鲁信控股指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砂股份、上市公司指四砂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国资指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鲁高新投指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指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四砂股份有限公司29.19%的股份之行为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简介
    收购人名称: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注册资本:30亿元
    注册号码:37000018071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不含法律法规限制行业)及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资产管理,托管经营,资本运营等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10273577367X
    股东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
    通讯方式: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邮编:250013
    联系电话:0531-6566900
    二、收购人的产权关系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山东省人民政府独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鲁信控股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100% ↓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三、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3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尚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收购人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名单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有否境外居留权 赵奎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370321490202001 山东济南市 无 张雪峰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370103460913403 山东济南市 无 朱崇利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370102481030211 山东济南市 无 郭长城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370305194507290773 山东济南市 无 陈殿禄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370102541016211 山东济南市 无 冯兰水 董事、总会计师 中国 370102461001001 山东济南市 无 孙佑会 纪检组长 中国 370104520319265 山东济南市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尚未向本公司委派监事。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鲁高新投间接持有四砂股份社会法人股60,279,112股,流通股32,500股,占四砂股份总股本的29.82%。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后,收购人将受让淄博国资所持有的四砂股份国家股59,052,900股(占四砂股份总股本的29.19%),从而实际控制四砂股份59.01%的股份,成为四砂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淄博国资则不再持有四砂股份的任何股份。
    此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持有四砂股份的第三大股东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鲁信置业″,该公司持有四砂股份4.68%的股份)16.84%的股权,但本公司对鲁信置业所持四砂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并不能产生任何直接影响。
    对于四砂股份的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本公司亦不能产生任何直接影响。
    二、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股权划转协议》
    股权划出方:淄博国资
    股权划入方:鲁信控股
    划转数量:59,052,900股
    划转比例:29.19%
    划转性质:行政无偿划转
    签署时间:2004年元月5日
    生效时间:自双方签字盖章、获得国资委批准、证监会对本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且豁免收购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等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性质及变化:淄博国资所持四砂股份国家股在划转后将转变为国有法人股
    此外,本《股权划转协议》不存在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各方就股权的行使不存在任何其他安排。
    三、此次股权划转属国有股行政划转,业已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实施:
    (一)国资委批准本次划转;
    (二)证监会对本报告书出具无异议函;
    (三)证监会豁免收购人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郭鲁伟
    2004年元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