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企业扶持发展资金的通知》(淄财企〖2003〗65号),淄博市财政局决定拨付给我公司企业扶持发展资金1130万元,该资金由四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列入“补贴收入”科目核算。
    经初步测算,本公司收到该项财政补贴收入后,预计2003年度将有可能实现扭亏为盈,具体数据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砂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1日